宗教知識(文章)
《改名原則》 梁公隼 2011
古人改名,除合八字外,一定慎戒:不要涉及以下各項:
(一) 諱天地乾坤之名:不以天地之「大父母」為名,以示謙卑。如凌天、振天、浩天、御峰、天璽、皇龍、帝后、帝軒、御庭等。犯之多得金煞,如精神、頭、肺、呼吸、刀傷、父母厄等。近人建樓宇取名多不明此理,以矜揚之勢,犯忌諱而不知。如人居犯諱天地之樓宇,自名須以「民、臣、田、伏」之字,或日誦經懺可化之。一切風水擺設徒然。
(二)諱「父母、長上名」為名:凡與己有關之尊長,宜避相同,以示謙德。犯者沖煞。
(三)諱仙佛、聖賢、尊長、星河之名:凡經典史冊之同名者,不宜同之,尤其姓氏同。如洞賓、觀音、丘、軻、軾、長賡、黃河、泰山、珠江等。
(四)忌歪邪激亢、鄙薄流俗之名:如翻天、震世、多財、金海、大牛、嬌媚等;改名勿妄自菲薄。
(五)忌深澀難明、字詞少用之名:以免標異自高,如龘、龑、灗、輶、笢等。
(六)忌音韻聱牙、平仄不協之名:尤以三平聲、三入、三上為避。三平聲如-林琴南、陳能人,張霜香;三入聲如-薛節傑、葉學格、白節柏、麥不惑;三上聲如-冼景好、沈芷綺、史穩肯。
(七)忌五行則重不和之名:如浩瀚、泓淼、銘金、磊強、燊榮、木東等。(亦按八字)
只要不犯上述項,改名時由自心自然謙厚而出,必得佳名;實不必太重視找高人取名,一,因高人多非高人,二,他人所感自有因緣天數,未必盡合自己,黠盡千思,必有一漏,勿貪天地之功,一切隨緣隨數,才樂得自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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